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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拆迁安置工作_2024拆迁安置房归属

31人参与 |  2024年10月05日 03:29|  作者:   |  评论:0
  摘要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但是由于其性质较为特殊,具体是否有房产证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安置房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已完成登记手续等因素来判断。法律依据...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吗?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

  但是由于其性质较为特殊,具体是否有房产证还需根据当地政策、安置房的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已完成登记手续等因素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安置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并满足当地相关政策规定后,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需要注意特殊情况。

  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这类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被安置人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这类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没有显著区别,都是被安置人的个人财产,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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