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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医疗事故护士有责任吗-

100人参与 |  2024年06月23日 21:23|  作者:   |  评论:0
  摘要  

发生医疗事故护士有责任吗?发生医疗事故时,护士可能会有责任。医疗事故的主体包括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此护士作为医疗机构的一部分,如果其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可能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护士的职责包括按照护理标准提供安全有效的护理服务,确保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得到保障。如果护士未能履行其职责...

发生医疗事故护士有责任吗?

  发生医疗事故时,护士可能会有责任。医疗事故的主体包括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此护士作为医疗机构的一部分,如果其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可能会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

  护士的职责包括按照护理标准提供安全有效的护理服务,确保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得到保障。如果护士未能履行其职责,比如未能及时向医生报告患者的病情变化,或未能详细记录医疗行为和护理过程,可能会对患者的治疗产生不良影响,从而构成医疗事故。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护士可能会面临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甚至刑事责任。具体的责任承担取决于事故的性质、护士的过失程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的标准通常包括多个方面,具体赔偿金额会依据患者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的发生地、相关统计数据等因素进行计算。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及其标准: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根据陪护天数、陪护人数以及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来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以及赔偿期限来计算。

  6、残疾用具费: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来计算。

  7、丧葬费: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来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被扶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抚养年限来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9、交通费:根据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来计算。

  10、住宿费:按照住宿天数和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来计算。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和一定的年限来计算,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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