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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追讨吗?

76人参与 |  2024年05月26日 21:23|  作者:   |  评论:0
  摘要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追讨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不受离婚与否的影响。离婚时,双方可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但这仅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不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如果一方清...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追讨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可以选择向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主张债权,不受离婚与否的影响。离婚时,双方可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债务份额,但这仅在夫妻双方之间有效,不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

如果一方清偿了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债务,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此外,如果某项债务被认定为个人债务,即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那么该债务应由负债一方单独承担,离婚后另一方无需负责。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协议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和程序:

1. 夫妻共同财产制:我国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2. 平等协商: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以自由协商财产的分割方式、份额及具体财产归属。协商过程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形成离婚协议书,并在其中明确列明各自分得的财产内容、价值及权利转移方式等。

3. 公平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当考虑双方的贡献大小、经济状况、生活需要、子女抚养等因素,确保财产分割结果公平合理,避免显失公平。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主要负责家庭事务、抚育子女或者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分割财产时可适当予以照顾。

4. 债务处理: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哪一方承担或如何分担。未明确约定的,债权人仍有权向夫妻双方主张清偿。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5. 财产登记变更:对于房产、车辆等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财产,离婚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将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协议约定的一方名下。

6. 无效或可撤销情形:如果离婚协议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应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制,遵循平等协商、公平原则,并妥善处理债务问题。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内容,并依法办理相关权属变更手续。在遇到争议或无效、可撤销情形时,可以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离婚前债务由谁举证证明?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债务问题时,法律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无论是夫妻一方主张存在共同债务要求对方共同承担,还是某一方认为某项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单独承担,提出主张的一方都需要负责提供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1.共同债务的证明:如果一方主张某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该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所产生。这可能包括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消费凭证以及能够证明债务用途的相关材料。

2.个人债务的区分:如果一方认为某项债务属于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应由个人偿还,那么提出这一观点的一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比如证明债务是因个人挥霍、赌博等非共同生活所需产生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进一步细化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强调了“共债共签”原则及债权人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同时也明确了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大额债务,原则上不视为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前债务的举证责任主要落在主张债务性质(共同或个人)的一方,需依据具体事实并参考上述法律法规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后依然可以向双方或任一方追讨。离婚双方应当依法合理分担债务,并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准确地界定债务性质与责任范围,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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