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09条规定的罪名及内容为何?
135人参与 | 2024年03月31日 19:26| 作者: | 评论:0
刑法第209条规定的罪名及内容为何?根据刑法第209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的,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也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金或者有期徒刑,且应当追缴未...
刑法第209条规定的罪名及内容为何?
根据刑法第209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采取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他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数额较大的,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也破坏了社会经济秩序。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金或者有期徒刑,且应当追缴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9条规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刑法第209条涉及何种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209条,该条款规定的是“逃避缴纳税款罪”。这是一种经济犯罪,主要针对的是个人或单位故意违反税法,逃避应缴纳的税款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报税、隐瞒收入、虚构成本等方式减少应纳税额,或者通过其他手段逃避税务机关的税收监管。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9条规定如下:“伪造、变造、出售伪造、变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这段法律规定了对于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不仅对个人,也对单位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责任界定,并设定了相应的刑罚标准。
逃避缴纳税款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对个人或企业的信誉产生严重影响纳税人应依法诚信纳税,避免触犯刑法第209条的规定。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加强监管,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