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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欠债案将重审 11月5日在朝阳区法院开庭

330人参与 |  2019年11月04日 23:39|  作者:   |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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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有媒体从知情人处获悉李亚鹏欠债案将重审,李亚鹏欠债4000万案将于11月5日在朝阳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开庭重审。据华夏时报,此案要追溯到2012年。根据一审判决,2012年1月9日,泰和友联与李亚鹏持股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雪山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完成“...

李亚鹏欠债案将重审 11月5日在朝阳区法院开庭 李亚鹏欠债案将重审 11月5日在朝阳区法院开庭 知识产权

11月4日,有媒体从知情人处获悉李亚鹏欠债案将重审,李亚鹏欠债4000万案将于11月5日在朝阳区法院审判监督庭开庭重审。

据华夏时报,此案要追溯到2012年。根据一审判决,2012年1月9日,泰和友联与李亚鹏持股的丽江雪山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雪山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完成“雪山文苑”项目。

合作方式为资金合作和项目管理合作,泰和友联为雪山公司注资6000万元,获得其10%的股份。项目开发期为3年,双方约定,3年期满无论项目是否完成,由泰和友联先行收回4000万元的固定权益收益。随后,泰和友联在2012年1月至7月间分4次汇完了这笔钱。

2015年,李亚鹏将其所持雪山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阳光100。李亚鹏、李亚炜和北京中书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中书公司”)向泰和友联出具《承诺函》,承诺当年支付完成4000万元,并以李亚鹏和中书公司在雪山公司的全部股权为担保。

但之后泰和友联多次催款一直未给付,进而一纸诉状将李亚鹏、李亚炜和中书公司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要求他们支付欠款4000万元和利息,并承担保全、公告和诉讼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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