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对独家供应有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中包括“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和“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如果一家企业通过独家供应协议使得其他竞争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