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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医疗事故如何找律师?

111人参与 |  2024年05月09日 09:26|  作者:   |  评论:0
  摘要  

涉嫌医疗事故如何找律师?1.识别医疗事故:首先,需明确何为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初步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

涉嫌医疗事故如何找律师?

1. 识别医疗事故:首先,需明确何为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初步判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识别医疗事故的关键。

2. 选择专业律师:医疗事故案件涉及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的深度融合,建议选择具有丰富医疗纠纷处理经验的专业律师。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官网、律师协会推荐、熟人介绍、网络评价等方式了解律师的专业背景、成功案例及业界口碑。确保律师不仅精通医疗事故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还应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能准确解读病历资料,有效沟通医学专家意见。

3. 提供证据材料:患者或家属应尽可能收集并整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医嘱单等)、医疗费用发票、伤残鉴定报告、死亡证明(如适用)、与医护人员的交谈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律师将基于这些证据评估案件胜诉可能性,制定诉讼策略。

4. 签订委托协议:确定律师后,双方应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代理权限、代理期限、律师费支付方式及标准、诉讼风险告知等内容,遵循《律师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保障双方权益。

5. 进行法律诉讼:律师将代表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诉讼过程中,律师将负责撰写起诉状、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要时)、质证、法庭辩论等工作,直至取得最终判决或调解结果。

相关法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主席令第六十二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主席令第十一届第十一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十五号)

医院病历管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医院病历管理是医疗活动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关乎患者权益保护、医疗纠纷处理、医学科研等多个方面。我国对医院病历管理有着明确且严格的法律规定,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 病历的制作与保存: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病历书写规范和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书写、录入、存储病历资料。病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务人员负责,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病历资料应当长期保存,具体期限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规确定。

2. 病历查阅与复制:患者及其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保险机构等依法享有病历查阅、复制的权利。医疗机构应当提供便利,并在法定时限内予以配合。查阅、复制病历时,不得涂改、损毁病历资料,保障病历资料的原始性、真实性。

3. 病历信息安全:医疗机构应对病历信息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病历资料丢失、损毁、泄露,确保患者个人信息和医疗秘密的安全。未经患者同意,医疗机构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透露患者的病历信息,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4. 病历争议处理:如对病历内容有异议,患者或其代理人有权申请封存病历,以保障病历资料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对于篡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行为,法律法规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第39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真实、完整记录诊疗过程,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病历管理制度,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

3.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病历的书写、保管、复制、封存、启封、查阅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4. 《侵权责任法》:第61条明确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5. 《个人信息保护法》:对患者个人信息(包括病历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强调了信息主体的权利和信息处理者的义务。

6. 《刑法》:第335条“医疗事故罪”中,将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包括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纳入刑事追责范围。我国法律对医院病历管理的规定涵盖了病历的制作与保存、查阅与复制、信息安全以及争议处理等方面,旨在维护患者权益,保障医疗质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稳定。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好病历管理工作。

医生职业声誉因误诊受损,如何进行名誉权保护?

医生作为专业医疗人员,其职业声誉是其职业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其业务开展、学术交流、社会评价等具有深远影响。若因误诊导致其职业声誉受损,可能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属性和价值所获得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非法侵犯的权利。对于医生而言,面对因误诊引发的名誉损害,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名誉权保护:

1. 澄清事实:首先,医生应当积极提供准确、完整的诊疗记录、病历资料、同行专家意见等证据,以证明其诊疗行为符合医学常规,误诊并非由于其专业知识或技能欠缺所致,而是由于疾病复杂性、医疗技术局限性、患者个体差异等因素造成,属于医学风险范畴。通过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消除公众对医生专业能力的误解,恢复其职业声誉。

2. 法律维权:若他人(包括媒体、患者及其家属、其他医疗机构等)在无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公开散布关于医生误诊的不实信息,恶意贬低其医术水平,甚至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已构成对医生名誉权的侵犯。在这种情况下,医生可以采取以下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 警告与更正:依据《民法典》第1024条,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医生可以先向侵权人发送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传播不实信息,公开予以更正,并作出道歉。

- 诉讼救济:如侵权人未按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医生可依据《民法典》第1183条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诊疗行为并无过失,以及侵权行为对其职业声誉的实际损害。

- 刑事报案:若侵权行为严重,如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意图贬损医生人格,破坏其职业声誉,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刑法上的诽谤罪。此时,医生可根据《刑法》第246条,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3. 行业内部救济:医生还可以借助医疗行业协会、医院等机构,通过内部投诉、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纠纷,寻求行业内的支持与声援,共同抵制针对医生的不实指责,维护医疗行业的正常秩序。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1024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第1183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面对因误诊导致的职业声誉受损,医生应积极澄清事实,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名誉权,同时借助行业内部力量,共同营造尊重医生劳动、理性对待医疗风险的社会氛围。

遭遇医疗事故对患者及其家庭无疑是沉重打击。此时,聘请专业律师不仅有助于厘清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还能有效对抗医疗机构可能的优势地位,争取到合理的赔偿。当事人应理性对待,积极搜集证据,审慎选择律师,充分信任并配合律师工作,共同依法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在法治社会的背景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医疗纠纷,既是权利,也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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