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律师网

加盟店自主权有何限制?

126人参与 |  2024年05月15日 21:26|  作者:   |  评论:0
  摘要  

加盟店自主权有何限制?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许人(即加盟总部)有权对受许人(即加盟店)进行一定的管理和控制。例如,特许人有权要求受许人按照统一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等商业标识,以及执行统一的商品采购、销售政策...

加盟店自主权有何限制?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许人(即加盟总部)有权对受许人(即加盟店)进行一定的管理和控制。例如,特许人有权要求受许人按照统一的经营模式进行经营,使用统一的商标、商号、服务标志等商业标识,以及执行统一的商品采购、销售政策等。此外,特许人还有权对受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以维护品牌形象和消费者权益这些限制必须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并且不能侵犯受许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特许人应当对受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十七条:“特许人应当将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市场计划书等文件和资料交付给受许人。”这些规定明确了特许人对加盟店的管理权限。

合伙加盟协议何时可单方终止?

合伙加盟协议的单方终止通常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1. 对方严重违约:如果加盟方违反了协议中的主要义务,例如未支付加盟费或者严重违反品牌管理规定,且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那么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不可抗力:如发生地震、洪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可以申请解除。

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例如,如果加盟业务涉及违法行为,或者由于政策调整使得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也可以依法解除。

4. 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当这些条件满足时,任何一方都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请注意,具体情况下是否可以单方终止合同,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具体合同条款来判断,建议在行动前咨询专业法律顾问。

何种情况下可解除加盟关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体系中,加盟关系主要受《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合同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调整。解除加盟关系,即终止特许人与被特许人之间的特许经营合同,通常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形下:

1. 合同约定解除:双方在特许经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解除条件和程序,一旦出现合同约定的情形,如被特许人未按期支付特许费用、未达到约定的经营业绩指标、严重违反特许人统一运营规定等,满足条件的一方有权按照约定提出解除加盟关系。

2. 法定解除:

- 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严重违反合同主要义务,导致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构成根本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在特许经营关系中,如特许人未按约提供特许经营资源、技术支持,或被特许人长期擅自改变经营模式、使用非特许人指定的商品等行为,可能构成根本违约,对方可以据此解除加盟关系。

- 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导致特许经营活动无法继续进行,双方均有权主张解除加盟关系。

3. 协商一致解除: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基于商业考量或其他原因,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决定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此种情况也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应就解除后的责任承担、费用结算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

4. 法定期限届满:如果特许经营合同约定了明确的合同期限,且无续期条款,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关系自然解除。若一方希望续期,需在合同到期前与对方协商并达成新的协议。

【法律依据】

1.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五百六十四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解除加盟关系的情况主要包括合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如根本违约、不可抗力)、协商一致解除以及法定期限届满。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妥善处理解除后的后续事宜。

加盟店虽然有一定的自主经营权,但必须在特许人的统一规范和管理下进行,以确保品牌的统一性和信誉。同时,这种限制也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加盟店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双方应充分理解并明确这些权利和义务,以避免后续的纠纷。

来源:互联网, 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扣扣号:185#0792#13去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