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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诉前警长涉嫌未经许可接受四万元贷款

296人参与 |  2019年07月11日 13:23|  作者:   |  评论:0
  摘要  

廉政公署今日(七月二日)落案起诉一名前警长,控告他涉嫌未经许可从一名警方办公大楼外判保安员收受两笔合共四万元的贷款。梁锦辉,五十五岁,被控两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被告将于星期四(七月四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廉署早前接获香港警务处(警务处)转介的贪污投诉...

廉政公署今日(七月二日)落案起诉一名前警长,控告他涉嫌未经许可从一名警方办公大楼外判保安员收受两笔合共四万元的贷款。

梁锦辉,五十五岁,被控两项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

被告将于星期四(七月四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香港警务处(警务处)转介的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被告于案发时任职警长,在警务处西九龙总区总部的保安控制组工作。西九龙总区总部的保安服务由一间承办商负责,被告负责监督该承办商的保安员及分配工作予他们。

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一八年一月十二日及二月二十一日,未得行政长官一般或特别许可而向该承办商的一名保安员接受两笔分别三万元及一万元的贷款。

警务处及该承办商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四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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