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376人参与 | 2019年07月11日 09:19| 作者: | 评论:0
摘要
1.深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站长邢根成、副站长耿宏轶、副站长兼法制科科长陈景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问题。2019年春节前,邢根成收受深州市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500元购物卡。2014年中秋节至2018年春节,耿宏轶收受某公司购物卡共计4500元。2014年中秋至2018年春节,陈...
1.深州市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站站长邢根成、副站长耿宏轶、副站长兼法制科科长陈景利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问题。2019年春节前,邢根成收受深州市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500元购物卡。2014年中秋节至2018年春节,耿宏轶收受某公司购物卡共计4500元。2014年中秋至2018年春节,陈景利收受某公司购物卡共计1800元。2019年6月,邢根成、耿宏轶、陈景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2.安平县西两洼乡卫生院院长毛树欣违规报销汽油费问题。2018年12月,毛树欣报销个人车辆汽油费1635元。2019年5月,毛树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枣强县王常乡仝站里村党支部书记赵保良、村委会主任高德义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14年,赵保良、高德义从该村户口底册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上报了该村的贫困户。2015年,在建档立卡“回头看”时,两人仍按照2014年上报的名单予以上报,未进行精准识别。2015年12月,经赵保良召集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商定,违规将该县扶贫办提供给该村用来实施肉养殖项目的628只羊,平均分配给了全体村民。2018年3月,赵保良、高德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衡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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