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律师网

工伤认定应在何时启动申请程序?

21人参与 |  2024年09月23日 12:23|  作者:   |  评论:0
  摘要  

工伤认定应在何时启动申请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

工伤认定应在何时启动申请程序?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认定申请的具体时间限制是什么?

工伤认定申请的具体时间限制由《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根据该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日内提交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此一年期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除非存在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不再受理。

相关法条:

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城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也对超过法定申请时效但有正当理由的情形作出了规定。

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都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及时启动并完成工伤认定申请程序,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也应及时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沟通,确保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

【温馨提示】以上是关于“工伤认定应在何时启动申请程序”的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指导。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咨询,请登录网进行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祝您一切顺利!

来源:互联网, 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扣扣号:185#0792#13去掉#号)